关于申报2023年新增单价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预算的预通知
各学院(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算的要求,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必须编制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要求新增资产应当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和事业发展需要,从严控制,合理配备,请各单位合理预计。原则上不允许重复购置上年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考核中机时不达标的同类仪器。为了保证2023年大型仪器设备的顺利购置,请各单位根据2023年设备购置计划和安排,组织填报《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