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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教育部高教司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6 11:5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教育部高教司将在近期抽查部分高校进行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我校定于917日(星期二)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文档,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等。

二、工作安排

1.学院单位自查自纠阶段(916日)各学院、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2),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

2.现场检查阶段(917-920日)由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组成的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并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文档等。

3.整改总结阶段(919日—925日)各学院、单位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在925日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交整改报告。

后期教育部将对学校各实验室进行抽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校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