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关于进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核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2 15:59 浏览次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学院(单位):

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发生燃爆事故,导致3名学生遇难,国家主要领导做出批示,教育部、省教育厅、无锡市等下发了立即进行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我校立即按照要求开展了相应的工作,组织督导等在全校进行了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共发现安全问题144项,对存在较大问题的安全隐患下达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各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问题,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了隐患的整改,保障了我校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

2019年2月13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12·26”较大燃爆事故原因:第一、学校缺少实验室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责任未落实,监管不到位;第二、学院实验室安全机制体制缺失,安全监管缺位,未按学校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安全评估、安全检查和自查等工作;第三、科研项目负责人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违规开展试验、冒险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第四、事发实验室管理人员未贯彻落实校内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未有效履行实验室巡查职责,未有效制止事发项目负责人违规使用实验室。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北交大党委书记曹国永、校长宁滨、副校长关忠良等12名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学校制度的科研项目负责人李德生,未落实学校制度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张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月28日,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强调安全稳定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六个狠抓,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二是夯实防护基础,狠抓学校“三防”建设。三是完善长效机制,狠抓安全制度落地。四是提升应急能力,狠抓重点领域整治。五是提高防范意识,狠抓安全宣传教育。六是加大监督力度,狠抓考核问责整改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附件1-5),汲取北交大12.26事故教训,检验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经研究决定于3月22日-4月30日在全校进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核查。核查流程如下: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3月22日——3月26日)

召开2019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门会议,部署推进2019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参会人员:实验室工作指导委员会(科研院、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信管中心),保卫处、各学院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等相关人员。

各学院(单位)立即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6)与《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版)》(见附件5)中相关要求,组织对本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与总结,完善落实安全机制体制,立即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安全工作现场核查阶段(3月27日——4月4日)

(一)核查小组

由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科学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研究院、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成检查组到各学院(单位)进行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场核查。

(二)核查内容

1. 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的落实

2. 风险源管理

3. 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落实

4. 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5. 实验安全培训、宣传与准入

6. 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

7. 安全信息告示与应急预案

(三)核查程序

1. 听取落实情况并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2. 师生座谈会(教师10名、实验技术人员5名、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5名)。

3. 反馈核查意见。

核查时间安排如下:(如有调整请提前联系实验室技术安全科)

学 院

安排时间

化工学院

3月27日上午

环土学院

3月27日下午

国家重点实验室

3月28日上午

国家工程实验室

3月28日下午

生工学院

3月29日上午

药学院

3月29日下午

食品学院

4月1日上午

医学院

4月1日下午

纺服学院

4月2日上午

机械学院、物联网学院

4月2日下午

人文学院、理学院

4月3日上午

外国语学院、商学院、数媒学院

4月3日下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

4月4日上午

请各学院(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6)要求,结合前期工作,填写实验室汇总表(附件7)与《江南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核查表》(附件8),做好准备。

三、整改总结阶段(4月5日——4月30日)

学院在收到反馈意见1个月内,进行整改,并向核查小组提交整改报告。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能立整立改的要立整立改,附整改前后照片或文件等佐证材料;不能立整立改的要形成整改计划并报校实验室工作指导委员会。期间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3.《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检查的通知》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5.《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6.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7.《江南大学实验室信息汇总表》

8.《江南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核查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