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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4 10:3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单位:

1111日上午10时,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卓越制药实训中心一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发生爆燃。省教育厅迅速下达了《关于迅速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苏教安函[2018]11号),要求各高校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排查,彻底整改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据此,我校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各学院单位要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无小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有担当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亲自部署检查。要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分解落实安全责任。

二、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学院单位要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迅速深入全面开展各类实验室与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以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细化具体项目、细化责任区域、细化排查责任人,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整立改的立即改正,不能立整立改的要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整改。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各学院单位要从安全工作实际出发,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通过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定期考核等多种方式,组织师生系统学习涉及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要严格履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不得进入实验室。

四、强化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学院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值班任务,确保实验室安全问题能够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要认真落实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坚决杜绝因迟报、漏报、瞒报信息给事故处置工作造成被动。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严肃追责。

 

附件: 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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