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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事故提示

发布日期:2018/11/12 14: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据《现代快报》报道,1111日上午,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卓越制药实训中心一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发生爆燃。

事故发生后,强烈的冲击波将实验室大门炸飞,玻璃渣到处都是,当时身处实验室内的多名师生受伤。泰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调派1035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明火很快被扑灭。当地120迅速赶往现场救人,将受伤人员送往泰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记者在医院看到,不少学生脸上、双手以及全身其他裸露部位有明显灼伤痕迹,有的学生双手皮肤受伤较重。傍晚,泰州市消防支队通报称,事发时师生正在实验室进行萃取实验,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为避免类似事故在我校发生,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的安全制度,加强各实验室责任导师的安全责任感,提高所有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

各单位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各实验室责任人应将加强实验人员安全意识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实验时应按照规范进行实验操作,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实验,更不得在实验进行中途离开实验室;

3.实验人员实验前应做好预习准备工作,了解实验所涉及试剂的理化性质,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进入实验室要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特别注意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辐射、生物危害、特种设备、机械传动、高温高压等对人体的伤害;

5.实验时涉及有毒、易燃易爆、易产生严重异味或易污染环境的操作应在专用设备内进行;注意水、电、气的使用安全;

6.实验结束后,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检查并关闭整个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

人命安危无小事,实验安全大家守!让我们一起担负起维护实验室安全的责任,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创造安全、和谐的实验室环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