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江南大学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江大校办〔2016〕7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仪器设备及家具类资产清查工作通知》的要求,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房产管理处拟对全校仪器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进行核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16年4月26日-5月10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核查人员组成
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员
三、核查内容
1、核查方式: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方式对单位资产进行抽查,随机抽取50-100台件。若发现与报送资料不符情况,予以纠正,并由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2、核查重点:
1) 使用年限超过6年的电子设备;
2) 超过10年的仪器仪表类设备;
3) 超过15年的机械类设备;
4) 超过5年的各类高、低值家具。
3、检查学院设备及家具档案(设备及家具的借用、调拨、报废、退库等资料归档)。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此次资产核查工作,保障资产清查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联系方式:
资产管理处: 杨少春 电话:85197816(97816)
房产处房产科: 任 珂 电话:85915561(15561)
实验室处综合科:张昕鹏 电话:85913559(13559)
附件:
《2016年仪器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核查安排表》
资产管理处
房产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