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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4-2015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0 15:4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19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和统计时间区间

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 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所有数据统一按学年进行统计, 统计区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二、填报方式

由于本年度数据报送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由各单位通知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在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上填写;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在学校新采用的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请各单位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和填报负责人进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网页根据今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于9月20日前完成网上数据的填报工作。 具体填报说明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实验室数据将作为院(系)实验工作量测算、实验室人员保健津贴计算以及实验消耗费划拨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依据实验开出记录和教学任务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统计,确保数据来源可靠,真实准确。

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韩冬,联系电话:85329252(29252)

附件:1)江南大学实验室数据上报操作手册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基表4-基表6的填报说明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9月10日

附件1:江南大学实验室数据上报操作手册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基表4-基表6的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