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江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施办法》[江大校办〔2012〕45号](附件1)中有关规定,为鼓励仪器设备院际间共享,进一步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学校将对所有进行“校内院外”测试服务的单位发放测试补贴,现将补贴发放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补贴范围
凡加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且面向本学院以外用户提供测试服务的大型仪器设备所在单位(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均可享受本补贴。
二、 发放办法
1、 材料上报:各学院需统计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30日期间所有测试收费总金额,填写《大型仪器设备共享院外测试收费统计表》(请至实验室处网站中下载),同时将“校内经费划转单”的复印件附后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
2、 补贴发放:实验室处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各单位院外测试总金额的50%下拨补贴。学校将为各学院设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测试补贴”专项经费本,测试补贴将划转至此经费本中。
3、 经费使用:各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测试补贴”专项经费本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进行管理,经费的支出项目应符合《江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请相关单位按时做好统计工作,于2013年1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
联系人:周耀东 联系电话:85329252(2925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1月15日
附件1:江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