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江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0〕7号)的要求,“离退休、调出、以及长期(一年以上)出国人员,应在离岗前一个月,经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员办理仪器设备移交手续,并经实验室处确认后,方可办理离退休、调离及出国手续”。国资办于2011年12月初,将2012年1--6月离、退休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通知至各学院、部门,要求做好资产移交工作。截止2012年4月,还有周建伟(纺织服装学院)、马小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李丽亚(外国语学院)、臧可迪(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李锡苏、季锡芬(继续与网络教育学院)6人名下资产尚未办理移交手续。希相关学院、部门在本月内为以上人员办完资产移交手续。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截至2012年已离、退休人员名下资产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