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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国库支付经费订购化学试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1 15:31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解决国库支付项目不能校内转账领用化学试剂的问题,实验室处与国药集团上海化学试剂公司多次协商沟通,解决办法如下:

需要使用国库支付经费的老师可以在实验物资科单独预订化学试剂,由国药集团将订购的化学试剂送至实验物资仓库,并单独开具发票,然后由订购人员到实验物资仓库领取所订购的化学试剂和发票,最后由订购人员到财务处办理汇款、报销手续。

订购时间:星期一、二

领用时间:星期五1000点以后

联系人:徐贻学、王世强

电话:8591598115981)、853291012910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