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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4 11:36:56 浏览次数: 来源: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各学院(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促进设备资源开放共享、发挥效益,结合科技部、财政部、江苏省每年对高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要求,现开展2024年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信息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的二级单位。

二、考核范围

单台(套)原值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参考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数据的统计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对二级单位考核组织管理水平、日常运行情况、开放共享成效三方面(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7日前)

为保证评价考核及统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各二级单位应明确一名统计负责人,加入“江大实验室数据报送”QQ群(QQ号:163494891)。同时,统计负责人须参加相关培训(时间:5月7日下午2:30;地点:行政楼A122会议室)。

(二)单位自查及数据报送阶段(5月8日-5月24日)

各单位成立由分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牵头,大型仪器设备机组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查,依据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指标表》自评打分,根据附件3、附件4 内表格说明如实填报及统计相关信息。

(三)学校核查阶段(5月25日-9月30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按照考核指标,对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评议做出整体评价考核,并进行结果统计和汇总分析。同时深入了解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经验、特色,以及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学校公布评价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良好、效益突出的二级单位给予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总结形成全面翔实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真实反映全校大型仪器设备现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举措,不断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和开放共享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抓好落实,保证评价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要确保相关数据真实有效,支撑材料充分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做到账表和账实相符,不得瞒报虚报谎报,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

(三)各单位应以本次考核为契机,积极做好核查整改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水平。

请各单位注意时间节点,务必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电子版5月24日前发至邮箱:guanaomei@jiangnan.edu.cn,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A125实验室建设中心,联系人:宋老师、管老师,电话:85197011。


附件: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库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清单》

2.《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指标表》

3.《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统计表》

4.《学院仪器中心情况统计及对外服务收入汇总表》

5.《大型科学仪器分类标准和编码规则(试行)》

(附件请详见e江南OA办公通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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