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为做好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于9月17日前将填报负责人报实验室管理科,加入江大实验室数据报送qq群163494891。
2. 9月25日前,填报负责人登录“设备采购与资产管理平台”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版块,完成各分表数据的填报工作。
3. 9月28日,实设处完成各项数据的统计工作。
4. 9月30日,学校将数据网上报送省教育厅。
5. 10月12日前,省教育厅审核数据。
6. 10月16日前,经审核的统计数据函报省教育厅。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保持数据信息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依据实验开出记录和教学任务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统计,确保数据来源可靠,真实准确。
实验室管理科联系电话:85197011(9701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