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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3 11:2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为做好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于917日前将填报负责人报实验室管理科,加入江大实验室数据报送qq163494891

2. 925日前,填报负责人登录“设备采购与资产管理平台”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版块,完成各分表数据的填报工作。

3. 928日,实设处完成各项数据的统计工作。

4. 930日,学校将数据网上报送省教育厅。

5. 1012日前,省教育厅审核数据。

6. 1016日前,经审核的统计数据函报省教育厅。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保持数据信息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依据实验开出记录和教学任务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统计,确保数据来源可靠,真实准确。

实验室管理科联系电话:851970119701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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