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了规范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避免离校毕业生实验样品、试剂长期无序存放、积累,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在学生毕业离校之际,请各相关学院(单位)做好实验室物品清理与交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实验室清理(分类整理交接)
时间:2020年6月10日-16日
各学院(单位)安排各实验室做好实验室试剂、样品、实验材料整理、清理及交接工作。
1. 废弃实验样品(含实验产物、半成品)、实验材料(含包装物)、废弃化学试剂,按要求交由废弃处置公司进行处置。
2. 高危实验废弃物要增加实验无害化、降毒化、降危化处理环节。实验过程根据情况提前告知导师及学院,确保实验过程安全可控。
3. 需保留的实验样品,应贴好标签(包括成分、制备时间、浓度、姓名),分类妥善保管,并与实验室做好移交工作,确定使用保管人。
4. 废弃实验动物按动物中心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需保留的实验动物要及时更换动物实验负责人并在实验动物中心办理交接手续。废弃的病原微生物和样本及时在本地进行销毁,需保留的必须做好登记及移交工作。
5. 有经手购买易制毒、易制爆、气体、特种设备等的毕业生要整理好相关购买凭证等资料,与实验室负责老师做好交接手续。
6. 实验室不再需要但尚有使用价值的试剂或物品,如未开封的化学试剂、材料,可交由学院(单位)进行统一调剂。
第二阶段 实验试剂院内调剂
时间: 2020年6月12日-16日
对于实验室清理出的有再使用价值试剂物品,各学院(单位)要本着减少环境污染、减量化试剂存量及降低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费用的目的合理安排实验室之间进行试剂、物品调剂,并做好登记及相关安全工作。
第三阶段 废弃物集中回收
时间: 2020年6月17日-23日
㈠ 固体废弃物(过期药品、实验粉末)集中回收
本次重点进行专项过期药品及粉末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回收,各学院(单位)实验室抓住机会彻底清理实验室固体废弃物,按期按要求做好清理与整理,后勤管理处按下表时间安排有资质公司上门收取。
固体废物(过期药品、实验粉末)上门回收安排
学院 |
安排时间 |
学院 |
安排时间 |
国家工程实验室 |
6月17日上午 |
药学院 |
6月22日上午 |
生工学院 |
6月17日下午 |
环土学院(南、北区) |
6月22日下午 |
国家重点实验室 |
6月18日上午 |
物联网 |
6月23日上午 |
食品学院 |
6月18日下午 |
机械学院 |
6月23日上午 |
医学院 |
6月19日上午 |
纺织学院 |
6月23日下午 |
化工学院 |
6月19日全天 |
协同创新 |
6月24日上午 |
注意事项:
1. 实验室固体废物(过期药品、实验粉末)用塑料瓶或密封袋(不接受玻璃瓶容器)单独封口包装,贴上标签,标明成分。
2. 将整理好的过期药品、粉末等固体废弃物分为四类:氧化类、还原类、重金属类和其他类分别放于标记好的纸箱中,待工作人员检查后封箱回收。
㈡ 其他常规废弃物回收
1. 废液倾倒入桶的过程中注意液体浓度的稀释及缓慢倒入,避免禁忌混合。
2. 废容器(完好的空玻璃瓶、空塑料瓶、空桶等),使用完好的纸箱封装,贴好标签,等待回收。
3. 杂项(碎玻璃、针头、注射器、硅胶玻璃板等),严密包装后放入完好的纸箱(针头、注射器需先放入利器盒中),贴上标签,待工作人员检查后封箱回收。
联系电话: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郑磊:85329252
后勤管理处 吴燕萍:85910389
废弃物回收公司 华师傅:1811886376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