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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提示

发布日期:2019/02/27 13:3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据《江苏消防》《现代快报》报道,227日凌晨,南京市鼓楼区南京工业大学教学楼发生起火事故,无人员伤亡。

227日凌晨042分南京工业大学教学楼内一实验室发生火灾,学校报警后119110迅速到场。因为火势蔓延迅速,整栋大楼几乎都浓烟滚滚,9辆消防车、43名消防员到达现场,用水枪喷射明火并且降温,130分火灾被扑灭。教学楼外墙面被熏黑,窗户破碎,警方及学校保卫部门封闭现场。火灾烧毁3楼热处理实验室内办公物品,并通过外延通风管道引燃5楼顶风机及杂物。当时没有人在大楼里,没有人员受伤,目前具体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为避免类似事故在我校发生,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的安全制度,加强各实验室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感,提高所有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

 

各单位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各实验室责任人应将加强实验人员安全意识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实验时应按照规范进行实验操作,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实验,更不得在实验进行中途离开实验室;

3.实验人员实验前应做好预习准备工作,了解实验所涉及试剂的理化性质,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进入实验室要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特别注意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辐射、生物危害、特种设备、机械传动、高温高压等对人体的伤害;

5.实验时涉及有毒、易燃易爆、易产生严重异味或易污染环境的操作应在专用设备内进行;注意水、电、气的使用安全;

6.实验结束后,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检查并关闭整个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

人命安危无小事,实验安全大家守!让我们一起担负起维护实验室安全的责任,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创造安全、和谐的实验室环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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