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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事故提示

发布日期:2017/10/16 09:16 浏览次数: 系统管理员


各学院:

据扬子晚报网报道,10月14日凌晨,南京某大学生工与制药学院一栋大楼起火,大火持续燃烧一个多小时,最终被消防队员扑灭,无人员伤亡。据了解,起火地点为实验楼五楼、六楼和顶楼,事发后共有三个消防中队十余辆消防车赶到现场,火势迅速得到控制。据目前推测起火原因,可能是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问题导致,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详情请点击以下链接https://c.m.163.com/news/a/D0NS3Q4104248E9B.html?spss=newsapp&spsw=1&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实验室中可能引发火灾的原因有:1、大功率仪器设备未使用专用插座,超负荷工作。长时间不使用时,未及时切断电源;2、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线路老化、电线裸露;3、多接线板串联供电;4、配电箱插座配备与实际使用要求不匹配;5、易燃易爆化学品过量存储;6、易燃易爆化学品未进行有序分类存放等。

为避免类似事故在我校发生,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的安全制度,加强各实验室责任导师的安全责任感,提高所有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

各单位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各实验室责任人应将加强实验人员安全意识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实验时应按照规范进行实验操作,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实验,更不得在实验进行中途离开实验室;

3. 实验人员实验前应做好预习准备工作,了解实验所涉及试剂的理化性质,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 进入实验室要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特别注意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辐射、生物危害、特种设备、机械传动、高温高压等对人体的伤害;

5. 实验时涉及有毒、易燃易爆、易产生严重异味或易污染环境的操作应在专用设备内进行;注意水、电、气的使用安全;

6. 实验结束后,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检查并关闭整个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

人命安危无小事,实验安全大家守!让我们一起担负起维护实验室安全的责任,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创造安全、和谐的实验室环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