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确保“十一”节日期间学校实验室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 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对重点保护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2. 假期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人员进出入要做好登记,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3.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气瓶(钢瓶)请务必从已经过审核的协议单位(新南、太湖)订购,并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假期尽量不要安排使用剧毒品的实验,如必须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制度。严禁剧毒药品在实验室过夜,必须当天送回实验物资科危险品仓库。
5.易制毒、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不可超量,领用后妥善保管于试剂安全柜中。如有假期不使用的过量危险化学品请寄存到校危险品仓库。
6. 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废液回收联系人:范师傅,电话:13405753870。
“十一”后后勤将只收由物资仓库提供的废液专用桶里的有机和无机废液,不再收其它容器盛装的废液。试剂瓶仅回收空瓶,内有液体的试剂瓶不再回收。另外,大家在研究过程中尽量实施试验减量化措施,减少废液排放,保护环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