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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5个文件精神开展我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7 15:2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近期学校分别收到教育部科教司、教育部办公厅、江苏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6]30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院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科[2016]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5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16]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安[2016]5号)。为贯彻上述5个文件精神,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将按照以下4个阶段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9月21日)

1、各学院(单位)收到通知后,立即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附件6)中相关要求,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立即纠正存在的问题(检查对照表中与学校相关的检查项目学院不需进行,由学校完成)。

2、各单位自查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9月13日下午13:30召开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参会人员:各学院(单位)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学院安全员、后勤处、危化品仓库保管员等。

二、安全检查整改阶段(9月22日—9月28日)

1、9月22日-9月28日,由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科学技术研究院、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成4个检查组到各学院(单位)进行实验室安全大检查,检查组成员将对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2、9月28-9月30日,各学院(单位)对照安全隐患清单和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整改问题“回头看”(10月20日前)

检查组对各学院(单位)重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复查。

四、总结材料上报教育部与江苏省教育厅(9月28—9月30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科学技术研究院等部门共同总结实验室安全大检查情况,形成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和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书面版、电子版)上报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

请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完善实验室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发现问题,立整立改,扎实开展整治,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大检查活动中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联系电话:85329252(29252)。

注:2016年6月30日在我校办公系统发布的《关于教育部办公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作与此次工作合并执行。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院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5、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6、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保卫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