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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废弃物处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6 14: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近期学校在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时,发现部分实验室在废弃物处理方面尚存在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为:

1.废液瓶未盖紧盖子,摆放在过道或走廊上,很容易被踢倒致使废液流出。

2.实验废弃物未按规定张贴分类标签;有的实验室废液积存严重,未及时联系后勤部门回收。

3.实验动物尸体未按照规定转移至学校动物房,私自存放于不具备收储功能的房间内。

4.锐器类废弃物与一般废弃物混放,未按照要求储存。

以上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江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江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暂行规定》中的要求,对环境产生了污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实验废弃物处置做如下要求

1.任何产生实验废弃物的单位,都负有对危险实验废弃物作科学、合理地收集、暂存和无害化处理的责任。

2.严禁将危险实验废弃物随意排入下水道以及任何水源,严禁乱丢乱弃、堆放在走廊、过道以及其它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和实验垃圾不得混放。

3.为减轻后勤部门的负担,请各单位将实验废液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并在容器外加贴分类标签(废弃物分类标签见附件1),注明废液种类和名称等信息,确保容器密闭可靠。将贴好标签的废液瓶暂存在实验室,待后勤部门到各学院上门收集。各单位也可自行联系后勤部门上门收集(联系人:梁师傅,电话:85910561)。

4.对于化学废弃物应先进行减害性预处理或回收利用,采取措施减少化学废弃物的体积、重量和危险程度,以降低后续处理处置的负荷。化学废弃物回收利用过程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避免二次污染。

5.实验动物尸体统一暂存于学校动物房,需要清运时,由动物房工作人员与后勤部门电话预约,后勤部门联系专业废物处置企业上门收集、转移和处置。

6.在实验中应尽可能减少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等利器的使用,应尽可能使用替代品。若因实际需要确实要用的,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

1)针头、手术刀、移液枪头等需采用牢固的容器妥善包装,可放入医疗专用利器盒中,可至实验物资科购买(介绍及使用方法见附件2);也可用广口试剂瓶外加生物危害标签的方式来收集移液枪头(标签可到实验物资科免费领取);还可用纸箱自制简易利器盒(制作方法见附件3)。

2)碎玻璃用牢固、厚实的小纸板箱等容器妥善包装,装进专用垃圾袋中密封好,放入实验专用垃圾桶,避免外露伤人。

希望各单位要将以上要求和流程及时告知各实验室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传达给每位实验人员,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环保意识,共同做好实验废弃物管理与处置工作。

附件1:废弃物分类标签

附件2:利器盒的介绍及使用方法

附件3:简易利器盒的制作方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425

附件1:废弃物分类标签

附件2:利器盒的介绍及使用方法

附件3:简易利器盒的制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