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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办理离退休人员设备资产移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9 13:47 浏览次数: 系统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精神,高校应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按照《江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0〕7号)的要求,“离退休、调出、以及长期(一年以上)出国人员,应在离岗前一个月,经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员办理仪器设备移交手续,并经实验室处确认后,方可办理离退休、调离及出国手续”。国资办发现我校有退休多年甚至已死亡的职工尚未作设备资产移交手续的情况,故对全校23个院级单位已离、退休人员或调出人员名下设备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发现有19个单位存在离、退休人员未及时移交设备资产,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未移交资产的人员
1
生工学院
谷海先、陆进生、马小妹、全文海、孙志浩、陶文沂、王亚非、徐维维、张丽敏、张星元、张雅芬、章克昌、赵建国、赵允麟、郑淑芳
2
食品学院
丁宵霖、李泉林、高瑞莲、林金资、俞国光、陈锦飞、葛文光、谷文英、华聘聘、江志炜、姜瑞霞、厉凡、刘洁阳、林佩荣、邵荣娣、闻方、吴沛民、项建琳、徐柔、徐宪菁、许时婴、薛其生、杨庆萍、姚惠源、姚景凤、张国农、赵玉莲、周世英、周心怡、汤坚、潘元鸿、蒲萍萍、宋钰、吴嘉根
3
化工学院
曹维蓓、殷福珊、郁文娟、袁学易
4
机械学院
林承德、王炤文、许鹤群、杨雄飞、章伯其
5
物联网学院
蔡勇、程正务、董希林、董雨慈、程银珠、顾耀林、顾颖悟、孙星梅、吴嘉澍、须路嘉、须文波、徐玲、尤白梅、袁锡昌、张基温、赵增贻、朱凯元
6
设计学院
李彬彬、张福昌、张英
7
纺服学院
胡稚玲、李义有
8
理学院
王军、徐振源
9
法学院
袁振辉、王永南、陈锦雯
10
外国语学院
郭锡华、金小林、李丽亚、孟振东、陶伯清、王荣兴、吴书祉
11
商学院
张荷观、王家骏
12
体育学院
杨永林、庄容
13
环土学院
黄奇璧、孙美芬、王伟、祝慧娟
14
医药学院
包菊平、蒋建新、李佩兰、夏美芳、邱洪良、钱梅、袁耀萍
15
国教学院
蔡日增、沈靖炎、吴伟敏、袁伯兴、张墨英、周本根
16
继教学院
陈洪、陈云仙、季锡芬、贾正行、江宏建、李锡苏、潘铮、夏国铸、叶逸良、俞敏玉、张亚颜、章柏刚
17
国重室
过映芝
18
教师卓越中心
蔡宏章、邓晓玲、胡丽川、李碗子、万孝林、王黎明、王庆荣
19
人文学院
蒋炳华、王庆荣、吴格明、徐兴梅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财物并重”的原则,校审计处将对各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时,将对学院管理的设备资产进行抽查盘点,希望各学院负责人充分重视资产管理工作,督促设备资产管理员在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以上人员设备的调拨工作,各单位离退休人员(含调出人员)领用设备明细清单详见附件。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各学院退休人员占用设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