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6 13:33 浏览次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期中国青年报和新民晚报分别报道了东北农大和华东理工发生了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的新闻,新华网和凤凰网分别有转载。东北农大动物医学学院27名学生及1名教师,因使用4只未检疫的山羊进行实验而感染布鲁氏菌病,(布鲁氏菌病与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等20余种传染病并列为乙类传染病)。华东理工大学的2名研究生在做氧化实验时,未采取保护措施,实验容器突然炸开,双双受伤。

分析事故原因,均是由于实验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实验过程中未能切实按照标准的实验规范,未能严格遵守操作章程进行有效防护。这些事故不但严重危害了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师生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了无法挽回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各有关单位能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验室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取得较好成绩。同时,今年暑期,各学院进一步细致、全面地强化了实验室相关工作,保证了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教学、科研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回顾以往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各学院和单位均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为避免我校发生类似事件,请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围绕以下几项内容,认真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于近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一、制度落实情况    

请各单位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学校及上级部门有关实验室安全的规章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严格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及时对实验人员及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各实验室应制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别是紧急疏散方案,保障通道畅通和安全。尤其针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灼伤、中毒、火灾、触电等事故要做好预案,并及时公示,必要时进行演练。    

二、实验室日常安全工作    

在实验室日常工作中,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规范实验操作,主要包括:    

1、用水、用电及防火安全。实验室管理员要明确水、电总闸的位置。以往安全检查中发现少数实验室存在污水积存、电线乱接的现象,请涉及的单位及时自查并整改。各单位注意应随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堆放杂物。    

2、实验仪器的使用管理。对实验室内现有的各类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和检修,排除隐患,以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特种设备应做到有专人负责管理,尤其是锅炉,压力容器等应定期进行安全校验;气瓶要放置在气瓶柜内,临时使用气瓶时要固定,杜绝随意摆放气瓶,不同性质气瓶同处存放的现象,加强气瓶的归档整理。    

3、生物安全。涉及动物实验的单位要教育实验人员严格按照《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禁止学校任何人员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4、易制毒、剧毒品的管理。对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申领、保管与使用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和“双人使用”,要建立使用台账,实验废弃物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5、实验垃圾。要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和环保教育,实验产生的废液、废物要分类收集,集中处理。严禁有毒废物随意倒入水池或堆放填埋;严禁将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和其他非危险废物中。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证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人要及时了解实验人员及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有毒及危险品的管理情况;预先制定好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方案。各相关单位自检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时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若发现任何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在工作中有问题,可随时与实验室管理科联系(8532925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     年9     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