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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实验、工程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办法(2017年)

发布日期:2018/12/04 15:29 浏览次数: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江大校办〔201768

江南大学实验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办法

 

第一章 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务育人。

二、学历、资历要求

(一)申报正高级实验师

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1970年及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 资历要求:取得高级实验师资格需满5年。

(二)申报高级实验师

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1970年及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 资历要求: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者担任实验师需满5年(如1970年及以后出生者仅具有本科学历,担任实验师需满8年),博士学位者担任实验师需满2年。

(三)申报实验师

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2. 资历要求:本科学历者担任助理实验师需满4年,第二学士学位者担任助理实验师需满3年,硕士学位者担任助理实验师需满2年,博士学位者不作要求。

三、任期内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及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若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四、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无严重实验安全事故,通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的实验室安全考试(有合格证书),积极参加相应的培训进修和专业实践活动(16学时及以上),不断提高基础理论水平和实验技术能力。

第二章 申报条件

一、正高级实验师

(一)教学辅助人员

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跟踪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现状与趋势。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能解决实验工作中的关键技术问题,能提出具有创新性与建设性大型实验、实践方案并组织实施,效果良好。具备制定实验室建设中、长期规划的能力,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程专业认证、实验室安全等方面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牵头承担2门及以上实验课程的教学辅助工作或实验指导工作。

2. 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关于本学科相关的实验教学论文或研究论文8篇(实验教学类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权威5篇。

3. 实验、实践、实习教学实绩(满足以下任意4条):

1)获得部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前3名)或研制、改进、自研、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在教学实际应用2年并获部省级及以上奖励一项(排名第1);

2)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前2名)或指导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2项(排名第1);

3)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的实验类专著或教材一本(本人撰写10万字及以上)或部省级重点规划教材,并使用1年及以上;

4)作为负责人承担校级教改(含实验室类)项目并已结题验收1项或主持部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1项;

5)参与筹建并获批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前2名)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前3名);或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前2名)或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前3名);或获得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前2名)。

(二)科研辅助人员

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跟踪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能承担有较大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具备担任本领域重要技术开发的能力,能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参加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并且效益良好。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创新性完成规定的科研辅助工作。

2. 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上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技术开发的学术论文8篇,其中SCI 4篇。

3. 辅助科研工作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2条)

1)主持部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科研经费总额200万元(其中主持项目经费额不少于100万元);

2)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要求:获国家奖有证书,部省级一等奖前6、二等奖前4、三等奖前2,市厅级一等奖第1名)。

(三)公共服务平台人员

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跟踪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现状与趋势。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备解决本学科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能提出创新性与建设性构想以提高本学科的实验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维护、功能开发、新技术新方法建立与应用、提供高水平的开放共享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所管理及操作大型仪器平均年机时数不低于800小时,平均满意度前50%。近3年主讲大型仪器技术讲座3次及以上或培养具有独立操作能力的人员(含研究生)15人次及以上。

2. 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上发表与所从事平台相关的分析、检测等学术论文8篇,其中SCI 2篇。

3. 辅助教学工作业绩(满足以下任意3条):

1)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部省级及以上实验技术与仪器类教改项目已结题或通过验收1项(前2名)或作为负责人承担校级教改(含实验室类)项目并已结题验收1项;

2)所负责的大型机台获得部省级及以上大型仪器共享优秀机组(排名第1);

3)参与部省级科研项目获奖1项有证书;

4)指导学生获得部省级及以上的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排名第1)或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前2名)。

4. 学科服务业绩(满足以下任意2条):

1)为学科高水平论文(一区或影响因子大于6)服务10篇及以上(有署名并须由通讯作者证明);

2)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检测类国家标准(前3名)、行业标准(前2名)的制定并颁布2项;

3)获得有关分析、检测、实验技术类发明专利(授权)2项(排名第1);

4)主编正式出版的有关分析、检测、实验技术类专著、教材或部省级重点规划教材一本(本人撰写10万字及以上),并使用1年及以上;

5)承担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经费达到50万元及以上。

二、高级实验师

(一)教学辅助人员

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现状与趋势。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能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参与实验室建设中、长期规划,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程专业认证、实验室安全等方面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承担2门及以上实验课程的教学辅助工作或实验指导工作。

2. 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关于本学科相关的实验教学论文或研究论文4篇(实验教学类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权威2篇。

3. 实验、实践、实习教学业绩(满足以下任意3条):

1)获得部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前5名)或研制、改进、自研、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在教学实际应用2年并获部省级及以上奖励一项(前2名);

2)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前3名)或指导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1项(前2名);

3)新编实验讲义(3万字及以上)并使用1年及以上;

4)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校级教改(含实验室类)项目并已结题验收1项(前2名)或参与部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1项(前3名);

5)参与筹建并获批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前3名)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前5名);或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前3名)或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前5名);或获得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前3名)。

(二)科研辅助人员

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备担任本专业领域技术开发的能力,参加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并且效益良好。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全面完成规定的科研辅助工作。

2. 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上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技术开发的学术论文4篇,其中SCI 1篇。

3. 辅助科研工作业绩(满足以下任意2条):

1)主要参与部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前3名)或主持2项横向科研项目,个人科研经费总额50万元(其中主持项目经费额不少于25万元);

2)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要求:获部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有证书、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市厅级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3)授权发明专利2项(排名第1);

4)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前3名)或指导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1项(前2名)。

(三)公共服务平台人员

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现状与趋势。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备解决本学科技术问题的能力,能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新实验、新技术、新方法,积极参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维护、功能开发、新技术新方法建立与应用、提供高水平的开放共享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管理及操作大型仪器平均年机时数不低于800小时,平均满意度前70%。培养具有独立操作能力的人员(含研究生)15人次及以上。

2. 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上发表与所从事平台相关的分析、检测等学术论文4篇,其中SCI 1篇。

3. 辅助教学工作业绩(满足以下任意2条):

1)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部省级及以上实验技术与仪器类教改项目已结题或通过验收1项(前3名)或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校级教改(含实验室类)项目并已结题验收1项(前2名);

2)所负责的大型机台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大型仪器共享优秀机组(排名第1);

3)参与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获奖1项(有证书);

4)指导学生获得部省级及以上的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前3名)。

4. 学科服务业绩(满足以下任意1条):

1)为学科高水平论文(一区或影响因子大于5)服务5篇及以上(有署名并须由通讯作者证明);

2)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检测类国家标准(前5名)、行业标准(前4名)的制定并颁布1项;

3)获得有关分析、检测、实验技术类发明专利(授权)1项(排名第1);

4)参编正式出版的有关分析、检测、实验技术类专著、教材一本(本人撰写3万字及以上);

5)承担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经费达到20万元及以上。

三、实验师

(一)教学辅助人员

熟悉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能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程专业认证、实验室安全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并承担1门及以上实验课程的教学辅助工作或实验指导工作。同时满足以下任意1条:

1. 第一作者发表实验教学论文1篇。

2. 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及以上。

(二)科研辅助人员

熟悉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能解决实验工作中的问题,具有参与本专业领域技术开发的能力,参与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的能力,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同时满足以下任意1条:

1. 第一作者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技术开发的学术论文1篇。

2. 获得发明专利1项(有署名)。

(三)公共服务平台人员

熟悉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能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参与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新实验、新技术、新方法,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同时满足以下任意1条:

1. 第一作者发表与所从事平台相关的分析、检测等学术论文1篇。

2. 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及以上。


江南大学工程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办法

 

第一章 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务育人。

二、学历、资历要求

(一)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1970年及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 资历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需满5年。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

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1970年及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 资历要求: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者担任工程师需满5年(如1970年及以后出生者仅具有本科学历,担任工程师需满8年),博士学位者担任工程师需满2年。

(三)申报工程师

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2. 资历要求:本科学历者担任助理工程师需满4年,第二学士学位者担任助理工程师需满3年,硕士学位者担任助理工程师需满2年,博士学位者不作要求。

三、任期内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及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若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四、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积极参加相应的培训进修和专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基础理论水平和工程技术能力。

第二章 申报条件

一、正高级高级工程师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能掌握工程技术或设计项目中的关键技术,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在技术改造、计量、标准、科技情报工作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其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在工程方向科技管理中具有独到见解或论述,经实践获得显著成效。

(一)指导或培养工程技术人员2名及以上。

(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关于工程设计或工程管理的学术论文8篇,其中权威4篇。

(三)工程设计、管理、研究业绩(满足以下任意2条):

1. 工程设计: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工程设计2项,承担的设计项目获部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奖;

2. 工程管理(涵盖投资管理、造价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主持管理工程或监理工程2项,承担的工程质量获部省级及以上优良工程奖;

3. 科学研究:主持或主要承担的科研项目获部省级及以上奖项(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4. 编写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在省级及以上或所属行业范围发布并实施;或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并为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可(有鉴定等)。

二、高级工程师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能掌握工程技术或设计项目中的关键技术。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在技术改造、计量、标准、科技情报工作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其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一)指导或培养工程技术人员1名及以上。

(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关于工程设计或工程管理的学术论文3篇。

(三)工程设计、管理、研究业绩(满足以下任意1条):

1. 工程设计: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主持工程设计2项,承担的设计项目获市厅级及以上优秀设计奖;

2. 工程管理(涵盖投资管理、造价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主持管理工程或监理工程2项,承担的工程质量获市厅级及以上优良工程奖;

3. 科学研究:主持或主要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市厅级及以上奖项(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4. 编写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在市级及以上或所属行业范围发布并实施;或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并为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可(有鉴定等)。

三、工程师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

(一)第一作者发表关于工程设计或工程管理的学术论文1篇。

(二)工程设计、管理业绩(满足以下任意1条):

1. 工程设计: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主持工程设计1项;

2. 工程管理(涵盖投资管理、造价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主持管理工程或监理工程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