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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5 15:14:37 浏览次数: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5号)要求,为做好2016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和统计时间区间

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 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所有数据统一按学年进行统计,统计区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二、填报方式

本年度实验室数据报送继续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在学校的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请各单位填报负责人进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网页的“实验室综合管理”版块,根据今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于9月20日前完成网上数据的填报工作。具体填报说明见附件。

三、填报人员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立即确定今年的填报负责人,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发送到邮箱:donghan@jiangnan.edu.cn

四、注意事项

实验室数据将作为学院(单位)实验工作量测算、实验室人员保健津贴计算以及实验消耗费划拨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依据实验开出记录和教学任务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统计,确保数据来源可靠,真实准确。

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韩冬,联系电话:85329252(29252)

邮箱:donghan@jiangnan.edu.cn

 

附件:1)江南大学实验室数据上报操作手册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基表3-基表6的填报说明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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