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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十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1/09/24 16:08:20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学院(单位):

为确保“十一”节日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做好假期开放实验室的备案、实验安全评估及安全巡查工作。假期前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问题整改工作,有效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注意对重点保护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2.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对人员进出入要做好登记、报备、个人防护、实验室消毒等工作。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工作,控制人员数量,减少人员聚集。开展实验时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保证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3.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气瓶(钢瓶)务必从学校招标气体单位(太湖、鑫锡仪、晖荣)订购(请登陆实验物资采购系统进行订购http://sywz.jiangnan.edu.cn/mall),并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危险气瓶(易燃、易爆、有毒、腐蚀)要求满足使用条件(置于气瓶柜、气体报警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配备室外排风装置);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检查气体报警器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 假期尽量不要安排高危及过夜实验,如必须安排,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并报学院(单位)审批备案。使用剧毒品的实验,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制度。严禁剧毒药品在实验室过夜,必须当天送回实验物资仓库。

5.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不可超量,领用后妥善保管于试剂安全柜中并及时更新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危险源平台”中相关信息。管制类的化学品要求双人双锁管理,使用台账清晰。

6. 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做好废弃物预约清理工作,实验室不要出现废弃物堆积现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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